犍为企业商标续展代理机构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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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企业商标续展代理机构可靠吗?

作者:乐山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2 08:27:30

商标局根据乐山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全过程的电子化,努力打造商标注册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在线服务平台。商标在线服务系统计划于11月5日全面投入使用。届时,通过商标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产生的所有商标文件将以电子方式交付,商标注册证书除外,并且不再作为纸质文件交付。用户可以自行登录商标。从在线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如果商标申请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则商标文件仍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供。

首先应当将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转让到个人名下(在原服装厂注销之前)。其次,商标入股有两种:一是商标所有权入股;二是商标使用权入股。若以商标所有权入股的,作价入股后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将您个人拥有的上述商标转让给你们新开的公司。若以商标使用权入股的,不办理商标转让,而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由你同意将上述商标在一定期限内许可给新开的公司使用,将本应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作价入股。

一般情况下,商标所有权入股比较常见并容易被对方股东接受,而商标使用权入股则往往出现在该商标比较知名的情况下,否则不易为对方股东接受。商标使用权的经营除了将使用权入股合作开设公司盈利外,更为常见的是单独许可他方企业有偿使用你的商标,你可以每年收取商标许可使用费,但并不参与对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红,这是与前面说的商标使用权入股的区别。

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我们一般说的乐山商标注册全类保护,指的是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现行《商标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那么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一般代理机构或者商标代理人会对企业讲这样的理由:

1、商标全类注册,才能在全国范围内独享同一个商标,别人再也不可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你的商标。

2、如果你的商标向要全部类别保护,只有两种方式,一位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二为经行全类别注册保护。驰名商标认定的资质要求很高,而全类注册门槛很低。

3、只有经行全类注册,才能最大可能的保护你的商标权益。不让统一商标名的其他任何产品竞争在市场出现。上面的说法,对不对呢,当然,有他的道理,但其中有些观念,却并非是完全站在企业的品牌保护角度考虑,也能挺大程度是考虑的代理公司的利益。

那么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商标注册公司介绍需要保护的情况大致分两种情况;

1、土豪企业,有钱我就是人性,我愿意花钱。这种情况,咱先不说。

2、有实力的,受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企业。比如小米,海尔等,互联网时代给了其高速的发展。但因为受关注,因此被抢注的情况就很多。各种类别都有人抢注,甚至军火,肥料等类别。这种情况,企业为了维护统一的形象,有必要经行全类别注册。但商标注册建议一般的中小企业,是没有必要经行全类注册保护的。

原因如下:

1、费用高。全类注册,光商标局收取的官费就4万多。加上代理公司的代理费用等,小十万元的费用不是小数。

2、商标后期管理成本高,且没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容易被撤销。商标不是注册成功后就没事了,注册成功反而是商标管理的重头戏的开始。为了维护品牌的一致性和不被近似商标稀释,需要花大量金钱和时间来进行管理,手段保护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商标撤销、商标答辩等等。同时,如果注册满3年没有实际使用,一旦有别人提出撤销申请,很容易就会被撤销掉。而全类注册的企业,除非是特大型企业,否则很难在全部类别展开实际使用经营。

3、中小企业,注册商标保护好核心类别,和辅助同业类别已经足够,一些无关的类别,比如服装企业,注册保护化肥,石油等商标类别,关系不大。就算注册成功,根据上述2的撤销等手法,很容易被别人撤销,失去商标权(老高经验,近期撤三等方式撤销注册商标的成功率非常高)。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

综合考虑,对于选择全类注册的企业,要经过慎重考虑,权衡利弊,不要轻易被人几句全类注册的好处就迷惑。当然,全类注册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可以更大程度上增强品牌商标的凝聚力,突出商标的显著性。减少商标被同质化,商标权被稀释化的风险。建议经营者还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人民法院受理商标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诉讼费。诉讼费用最终由谁负担,则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人民法院受理乐山商标注册案件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诉讼费。诉讼费用最终由谁负担,则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具体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如其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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